河北省发改委近日印发《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关闭退出煤矿123处,淘汰生产能力5103万吨/年。到2020年全省煤炭产能7000万吨左右,煤炭产量控制在5000万吨左右。推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全省煤炭企业减少到20家以内,单个企业生产规模达到300万吨/年以上。
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能力显著提高,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努力减少零星事故,全省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长足进展,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全省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60%以上,加快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到“十三五”末三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煤矿达到90%以上;数字化矿山信息技术得到全面运用,推广使用创新矿井、选煤厂管理手段和信息化技术,逐步实现采掘、洗选自动化和智能化管理,推动产业技术升级。
生态文明矿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煤炭生产开发对环境影响进一步减轻。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总量9亿立方米以上,利用量4.22亿立方米以上,利用率47%左右。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矿井水利用率达到80%以上,矿井水达标排放率100%,土地复垦率达到65%以上,新增瓦斯发电装机容量0.24万kW,装机容量3.14万千瓦。生产煤矿全部配套建设洗煤厂,原煤入洗率达到90%以上。限制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挥发分高于10%的散煤销售。推动张家口、承德、秦皇岛、保定4市加快成为“基本无煤矿市”。
煤炭物流方面,《规划》提出,推进环渤海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建设,实现煤炭精细化加工配送。充分在铁路公路沿线及京唐港、唐山曹妃甸港、秦皇岛港、黄骅港等港口建设大型煤炭物流园区和国家煤炭储备中心,发展配销及售后服务一条龙体系。完善煤炭物流转运设施,实现铁路货运站与港口码头无缝对接。加强物流环节收费监管,清理不合理收费,降低煤炭物流成本。加快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在煤炭物流领域的应用,推动煤炭物流标准化建设,提高煤炭物流专业化管理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