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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

记者从山西省经信委获悉,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山西省日前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提高配电运营效率。

据介绍,山西省增量配电网资产包括两部分:一是历史形成的、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山西晋能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可视为增量配电业务。二是纳入全省“十三五”或年度政府电网建设规划,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下的新增配电网。

山西省将首先在煤矿集团等大型企业自供区和国家、省级园区开展试点,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增量配电业务,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

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绝对控股的,即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将由省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颁发供电营业许可证,成立拥有配电网资产的配售电公司。此类配售电公司在其供电营业区内拥有与电网企业相同的权责,承担其供电营业区内用户的保底供电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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