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间,全省在扣除国家认定的先进产能后,产能退出率不低于12%。其中:2016年全省目标任务是关闭退出和减量重组减少煤矿21座,退出能力2000万吨/年,安置职工27122人。
通知强调,在职工安置方面,要拓宽内部挖潜、转岗就业创业等职工安置分流渠道,依法处理劳动关系,接续社会保险,制订风险应对预案等。在资产债务处置方面,鼓励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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