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下称“深圳规土委”)对《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草案)(下称《方案》)举行听证会。《方案》介绍,2016-2020年,深圳围海造地项目共12个,总用海规模约28.2平方公里,还将新建或扩建3个垃圾焚烧发电厂。
界面新闻记者从深圳规土委总体规划处获悉,由于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数较多,所以只是选了一些有代表性的人出席,并未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记者获得的《方案》显示,本次规划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包括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6区以及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4个功能区。
《方案》指出,2015年深圳市生产总值超过1.7万亿,在中国主要城市中排名第四,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82亿,固定资产投资额2717亿元,管理人口超过1500万。但受城市规模和规划管控双重制约,当前深圳市土地资源极为紧缺,城市资源承载力逼近极限。
本次调整方案中,建设用地控制目标为:规划调整前,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76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3700公顷以内。规划调整后,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7773公顷,增加17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3873公顷以内。
在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上,规划调整前,全市耕地保有量为4288公顷(含异地保护16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000公顷以上。规划调整后,全市耕地保有量调整为269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007公顷以上,全市多划基本农田面积124公顷。
《方案》还指出,2016-2020年,全市通过土地整备释放不少于50平方公里土地。在全市范围内划定50个重点整备片区,重点推进规划确定的重点片区和重要功能区土地整备。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供应,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综合选取可行性较高的用地纳入整备范围。
有参与听证会的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方案中对深圳未来五年的填海规划是他们关注的焦点之一。今年5月,深圳市发改委印发了《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该计划指出深圳将新增填海面积50平方公里。其中,东部海域围填海项目将于2016年到2024年实施,西部海域围填海项目将于2016年到2025年实施。
据这次的《方案》介绍,深圳围海造地主要用于建设用地,以减少新增建设对农地的占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2016年到2020年期间,围海造地项目共12个,总用海规模约28.2平方公里。
这12个围海造地项目包括广深沿江高速公路二期、前海桂湾片区综合开发、前海滨海休闲带一期、机场三跑道、大空港半岛区、宝安综合港区二期、大铲湾北则片区项目(暂定名)、大铲湾驳船码头、华南现代远洋渔业基地、大小铲岛码头及配套仓储工程项目、盐田港东港区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方案》还对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作出了规划,要求提高城市安全治理水平,优先保障全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排污、城市安全和应急体系等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大力提高原特区外市政公共设施用地比例,保障能源供给,加强污染治理,促进节能环保,改善生态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深圳计划在未来5年中新建或扩建3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分别为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建工程和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这三个工程的占地面积加起来将近40公顷,据《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数据统计,三个焚烧厂建成后的总处理规模将达到10300吨/天。而深圳市城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深圳共有5座生活垃圾焚烧厂,设计日处理能力共7125吨/日。
如此多的项目是否会对深圳市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方案》表示,本次调整完善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调整后的深圳市土地利用的总体目标未发生变化,全市土地利用格局和结构未发生重大改变,继续实行最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因此不会对全市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深圳规土委总体规划处一人士向界面新闻表示,《方案》目前还只是草案,待调整完善后,还要上报市政府、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最后上报国务院,获批后才能最终确定。
不过,有参与听证的人士呼吁政府须慎重决策,认为目前方案还未审批通过,但方案中包括东部垃圾焚烧厂等部分项目都已开工建设,存在未批先建之嫌。此外,鉴于此次修改方案涉及兴建日处理量达万余吨的垃圾焚烧厂及围填海面积达28.2平方公里,对深圳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大,希望深圳规土委能够公开本方案中涉及环境影响评价部分的规划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