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电力主管部门为环境能源部,下设丹麦能源署,负责能源立法、对国家的能源政策进行评估。具体负责电力、供热、天然气供应的总体规划以及供热法、供电法、天然气供应法以及相关其它能源法令的制订和修订,此外还负责有关新能源的技术开发。
丹麦电力以火电为主,其次为风电,水电所占比例很小,在发展风电方面居世界领先水平。热电联产在丹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丹麦的热电联产引起了全世界政治家、能源公司、非政府组织等相关人员与机构的广泛关注。丹麦燃煤电厂将逐渐被淘汰,主要的电力生产将由热电厂提供。
丹麦电力公司按地域分为2大电力公司,西部的ELSAM公司和东部的ELKRAFT公司,ELSAM的输电业务剥离给输电公司ELTRA。两大公司分别负责本地区电源的总体规划、电网调度、负荷管理、东西部电网的运行以及与邻国的电网互联。
丹麦的电网由2个独立的电网组成:由ELTRA公司管理运营的西部电网和由ELKRAFT公司运营的东部电网。西部电网与挪威、瑞典、德国电网相联,东部电网与瑞典、德国电网相联。
1996年,丹麦国家电网公司向年发电、用电或售电电量大于1亿千瓦时的发电商、用户或配电公司开放输电网。
1999年6月3日,丹麦议会通过了电力改革方案,计划2004年完全放开电力市场。
1999年7月1日,丹麦西部电网(Jutland/Funan)加入北欧电力市场,开始电力现货地区的交易业务。
2000年,丹麦东部成为北欧电力交易市场价格地区,北欧电力市场开始成为一个整体市场。
2000年2月,欧盟批准了丹麦电力市场改革提案,并授权丹麦政府立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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