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7月8日发布关于共同出资成立三峡电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上称,本次交易对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存在因各省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未出台带来拟投资项目的政策风险和拟涉及新兴业务带来初期投资收益不确定性的风险。长江电力与同一关联人(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之外的企业等交易主体)及与不同关联人过去12个月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3次,总交易金额为38,12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据悉,长江电力为主动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发展大局,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保证流域电站的电能消纳,拟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按70%和30%的比例共同投资成立三峡电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电能”)。
记者了解,三峡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三峡集团专业的资本运作与投融资平台公司,为其开拓新的业务拓展和投资机会,努力打造成为三峡集团资本运作服务平台、财务性投资归口管理平台和新业务的孵化平台。三峡资本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2,034,682万元,总负债356,708万元,净利润69,129万元。
拟成立公司三峡电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主要经营业务包括:配售电系统投资建设、设计及运营管理,电力销售及服务,电力技术开发、咨询、转让与服务,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设施,电动车充电服务,分布式新能源上网服务,其它相关电力技术服务,集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等。
配售电业务主要通过投资建设和投资并购两种途径开展,在项目条件成熟的区域建设运营配电网;通过资本运作收购相关地方配售电。开展配售电业务是电力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是长江电力主动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有助于化解单一水力发电业务增长潜力不足等风险,开辟电力消纳和利润增长新空间,是向电力市场业务全产业链拓展的必由之道;开展配售电业务,将更直接融入当地经济社会,是落实集团水电开发理念和长江电力战略发展的需要。
引入三峡资本作为三峡电能股东,有利于三峡电能作为配售电投资平台发展业务,发挥三峡集团资本运作优势,形成业务层面和资本层面的合力,助力公司发展。
长江电力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文件和总体思路,积极发展配电、售电业务,降低水电业务单一、增长潜力有限的风险,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的有效选择。同时,实现公司从发电到配电、售电产业的延伸,使产业布局更为合理,以便更好的面对市场竞争。有利于提升中长期业绩增长预期,提增资本市场对公司发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