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价格司司长施子海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当日,国家发改委在北京举行“深化价格机制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专题新闻发布会,就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降低企业成本,电费是不得不提的重要因素。国家发改委今天举行“深化价格机制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专题新闻发布会,表示将推出三方面举措降低企业电费负担。今明两年企业电费减负1650亿元。而今年以来的电价两次下调,合计可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负担470亿元左右。
据了解,今年有两次电价下调,分别是:1月份通过实施煤电价格联动,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每千瓦时3分钱,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近300亿元;另一次目前正在组织实施,通过统筹利用取消化肥优惠电价等腾出的空间,再次降低电价,可减轻工商企业电费支出约170亿元。
另外,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今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天津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同时今年开展电力体制综合改革的试点省份也将纳入到输配电价格试点。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统一组织对上述试点地区的电网公司交叉开展成本监审,预计8月底以前可以完成实地审核。
目前虽然在降低电力方面已经采取不少举措,但仍然有一些企业反映电力价格还是比较高,对此,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说,一是要统筹用好取消化肥电价的优惠等降价空间。还有燃气机组的降价空间以及历史遗留的降价空间,可以利用的降价空间涉及到21个省168亿元。二是通过输配电价改革降低电网企业的输配电费用,前两年通过改革降低了输配电费用80亿。现在正在进行的输配电价交叉成本监审,减掉的不相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费用,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的销售电价。三是通过推动电力交易市场的直接交易。比如在目前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会有一定幅度的电力交易价格下降。
此外,国家发改委指导北京和广州电力中心,把跨省、跨区的直接交易输送组织好,将西部地区“弃水、弃电、弃光”的电能以较低的价格送到东部负荷中心,这样东部地区可以用上比较便宜的低价电,而西部又支持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未来,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降低电价,通过输配电价改革等三大措施来具体降低企业的电费,今明两年电费减负1650亿元。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就此做出点评:降低电价是帮助企业降成本的务实之举。
周大地:目前的电力改革,其中一条就是要把输配电和发电完全分开,而且配电方面还可以进一步成立配电公司进行售电。同时对电网经营的成本进行核算,过去电网采取统一的过网费,经过核算以后,有可能会将电网在一些运行方面的成本降下来,同时能够将过网费降到一个合理范围,这样就能够节约出一些运行费用。电网建设需要成本,电网运行需要成本,电网投资也很高。过去电网并不是每条线路单独核算而是统算,它有直供电这部分,有售电的过程,可能就要单独核算这些电网输送的费用,这样可能对这些直供户,或者特定的输送用户,根据实际情况会更加精确。
现在,在某种程度上火电盖的比较多,火电之间有竞争,这两年来煤炭价格下降比较多,尽管采取了一定措施降低了一定电费,但总体来看,更好反映燃料费用的变化,和供电能力的富裕如何能够体现在电价上,过去的方式比较僵硬,成立这个交易中心,就能够使发电厂在一定程度上随行就市,能够根据自己运行的情况和燃料价格情况,往往可能会报出比国家核定的上网电价更低的电价,这样能够形成一定的竞争。
目前来看,确实上网电费有所下降,但可能由于参加直供,各个地区的报价不完全一样,输变电的条件也不一样,所以最后可能不是所有用户平均。在目前情况下,各地虽然规定核定的电价表面上没有大的变动,但实际在电力市场上已经有所体现,所以如果进一步将这些措施落实下去,我们还是希望通过市场的调节作用,使电费能够有相对明显的下降。但是这个过程需要供需条件和燃料价格,以及对输电成本的核定,还有取消一部分不合理的交叉补贴几个方面共同起作用才有可能降低成本。但是具体执行下来,可能有些省供应条件更好一些,燃料价格更低一些,其降价的空间就会更大一些,有一些地区,燃料价格或者是条件相对严或者输电的条件更远一些,它的降价空间就会小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