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三(6月15日),阿奇煤炭公司(ArchCoal)向破产法庭提交了一份最新修改后的计划书,文件显示阿奇煤炭公司提出的美国联邦破产法第11章退出计划未能获得足够多债权人的支持。
此前召开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中,阿奇煤炭公司透露,最新修改后的破产应急方案已经获得超过三分之二优先担保贷款机构的同意。
但是,阿奇煤炭公司向破产法庭提交的文件资料中显示,公司未能与贷款机构和无抵押债权人达成经纪人协议,包括持有超过40亿美元债券的债权人。因此,阿奇煤炭公司仍需与各方债权人进行磋商,使破产法庭最终批准其退出方案。
阿奇煤炭公司此次新修改后的退出方案中约定,公司将向无抵押债权人支付部分现金以及一部分优先贷款机构尚未索赔的现有资产。但是,如果劣后级债权人提起法律诉讼,起诉公司部分贷款机构在破产清算程序中违法阻碍公司债务重组,那么这些债权人将无法获得该部分现金赔偿。
此外,本周二提交的另一份法庭文件中,无抵押债权人要求破产法庭批准尽快进行阿奇煤炭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这与贷款机构争取进行破产清算前债务重组的计划产生冲突,并对贷款机构是否享有资产留置权产生质疑。
去年,阿奇煤炭公司提出一项债务互换计划,该计划将削减10亿美元公司债务,并延长已有债务的到期期限。无抵押债券人的委托律师认为,该计划原本可以挽救阿奇煤炭公司避免破产清算。但是,部分贷款机构反对上述债务互换计划,故意将阿奇煤炭公司推向破产境地。
在阿奇煤炭公司提交的联邦破产法第11章退出计划文件中,公司表示希望能够调解当前的债务纠纷,同时贷款机构已经表示同意放弃部分索赔权利以促使和解。
本周三阿奇煤炭公司提交的修改后退出计划文件中,填补了该计划此前版本中缺失的部分条款。公司估计,向享有第一留置权的贷款机构支付的债务和重组后公司股票总额,占该部分债权人近19亿债权的37%至60%。
同时,无抵押债权人目前持有44亿美元至49亿美元债权,最新退出计划文件要求该部分无抵押债权人仅能拿回总债权的百分之一。
今年一月,阿奇煤炭公司根据美国联邦破产法律第11章节规定,寻求破产保护,成为大宗商品价格暴跌后又一个资不抵债的煤炭生产企业。此前,公司部分优先级贷款机构支持阿奇煤炭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同时公司也与无抵押债权人进行债务谈判。公司提交给法庭的文件资料显示,目前公司和相关债权人仍在进行上述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