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拟改组山西省焦煤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据山西发展导报消息,对于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山西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处长高春毅表示,要厘清国有企业同国资监管部门的关系,着力解决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着力推动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山西焦煤集团正值结构调整阵痛期、新旧动力转换关键期,原来高速增长掩盖的矛盾和问题有所显露。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也为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选择焦煤集团作为改组国有资本公司的试点。高春毅称,同时,还要着力解决焦煤集团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总体实力不强,管理体制机制仍然僵化,内在动力不足,历史遗留负担沉重,企业拖累过重等现实问题。
按照计划,2016年8月底,正确界定和处理好山西省政府、省国资委和焦煤集团关系,明确权利及责任,并以清单的方式下发。
2016年9月底,在保持焦煤集团名称、安全生产经营、产业培育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不变的前提下,山西省国资委将行使的投资计划、子集团人事任免、部分产权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等出资人权利授权焦煤集团董事会行使,并以权利清单、责任清单的方式予以明确界定,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焦煤集团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按照权责对应原则切实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同时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山西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构建焦煤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
2016年9月底,焦煤集团董事会制定议事规则,上报山西省国资委批准后实施。2016年10月底,焦煤提出深化企业内部重组整合方案。
2020年,焦煤集团建立“板块化经营、专业化管理、集团化管控”的产业体系和商业模式;构建决策中心—利润中心—成本中心三级母子公司组织架构;加强总部功能建设,精简机构,优化流程,完善制度,形成集约高效的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