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实行了26年的“煤电联营”,如今再度获得政策力挺。
5月17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了重点发推广坑口煤电一体化、中东部优化推进煤电联营等五大发展方向。而对于发展煤电联营项目,将会得到一系列政策支持,如:优先纳入“十三五”煤炭和电力发展规划,电网优先安排煤电联营一体化项目电量上网、优先参与市场化交易。
长期以来,煤电企业关系如同坐在一个“跷跷板”上——煤炭价格高,电力企业效益差;煤炭价格低,电力企业效益高。而煤电联营,被视作平衡煤电双方利益与风险的一大工具。
2012年,山西政府开始进行煤电联营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成为近年来煤电联营的示范样本。
但现在历时4年多的低潮,煤炭企业正面临着史无前例的经营困境:煤炭价格低迷、企业持续亏损,高负债和臃肿的员工持续拖累。另一边,煤价回落导致火电效益提升,产能加速扩张也让电力企业正陷入产能过剩的旋涡中。
被寄予厚望的煤电联营,现在是否还能“玩得转”?
再提煤电联营为“去产能”
早在1983年3月,国务院公布煤电联营方案,并提出要特别支持和推进对低热值的煤炭资源实行煤电联营。从中国正式实施煤电联营政策至今,已经有26年的历史。
所谓的煤电联营,是指煤炭和电力生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资本融合、兼并重组、相互参股、战略合作、长期稳定协议、资产联营和一体化项目等方式,将煤炭、电力上下游产业有机融合的能源企业发展模式,其中煤电一体化是煤矿和电厂共属同一主体的煤电联营形式。
中煤远大资深分析师赵玉伟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煤电联营,此前曾被视为电力企业应对电煤价格过快上涨的一项手段。但在当前煤炭产能严重过剩、煤炭企业整体陷入困境的情况下再提煤电联营,主要目的或在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帮助煤炭企业“脱困”。
为了推进实施,《意见》中强调要让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搭建平台,促进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的磋商合作,解决煤电联营过程中的问题。也要求企业加快转变思路,积极参与煤电联营。
文件为煤电联营指出了五个发展方向:重点推广坑口煤电一体化、中东部优化推进煤电联营、可续推进存量煤电联营、继续发展低热值煤发电一体化、建立煤电长期战略合作机制。
其中,西部和中东部地区的煤电联营政策亦有区别。《意见》提出,推进锡盟、鄂尔多斯、晋北、晋中、晋东、陕北、宁东、哈密、准东等大型煤电基地开发,在落实消纳前提下,有序扩大西部煤电东送规模。坑口电站主要推广煤电一体化模式,不具备条件的应让煤电双方大比例交叉持股。而在中东部地区,鼓励煤电双方跨区域联营。
“煤炭的物流成本特别高,占到终端价格的50%~60%。”陕西榆林一家煤炭企业人士告诉记者,坑口煤电一体化,将运煤变为输电,对煤炭和电力企业是双赢。
他举例说,现在陕北地区的动力煤价格坑口价每吨为180~200元,如果将煤炭运输到华东地区,每吨电煤价格将增加到500元。在坑口发电,燃料成本低,输送到华东地区的到网电价也会比华东的燃煤上网电价低,所以更为经济环保。
现在,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产煤大省、自治区,都已经建立起了多个煤电一体化项目。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煤炭企业参股控股燃煤电站达1.4亿千瓦,发电集团参股控股煤矿年产能突破3亿吨,形成了以华能伊敏煤电为代表的煤电一体化和以淮南为代表的大比例交叉持股等多种发展模式。
但该企业人士也认为,坑口煤电一体化容易,但中西部的跨区域煤电联营由于涉及到不同的政府、不同的企业,实施起来则困难很多。
据悉,目前作为化解产能过剩组合措施进入实施。除了在钢铁和煤炭产业展开,采取“先行先试”的方法,在选定化解产能过剩首批试点的基础上,分区域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签订责任状;而近期国务院审定后,财政部印发了《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市场出清。
山西模式难复制
“发展煤电联营,有利于形成煤矿与电站定点、定量、定煤种的稳定供应模式,提升能源保障能力。”《意见》中指出,也利于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煤电合作机制,缓解煤电矛盾。
长期以来,煤与电的关系,如坐在一个“跷跷板”上,煤炭价格成为双方经营状况主要制约因素,煤炭和电力双方未能形成持续发展的良性关系。正因如此,国家能源局官员2011年就曾表示煤电联营将是一个长期政策。
2012年7月,山西省公布《山西省煤炭电力企业协调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加快煤炭、铁路、电源和电网发展,建立正常的煤电价格、调整及联动机制,促进煤电联营是有效方法。
为了促进工作,山西省成立了一个高级别领导组,时任山西省常务副省长李小鹏亲自担任领导组组长。并给煤电联营多个政策支持,如“债转股”“优惠利率”“财政贴息”扶持,安排煤电联营专项奖励电量33亿千瓦时,提高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数。
此后,山西省煤电联营进入一个高潮:中电投旗下的漳泽电力和同煤集团重组,同煤成为山西最大发电企业;山西煤销集团与山西国际电力合并重组为晋能集团;焦煤集团重组大唐集团旗下电厂……
根据山西省政府在2015年11月的数据,全省现役主力火电企业煤电一体化运营管理机制初步形成:20万千瓦及以上主力火电企业中,80%以上已实现煤电联营;五大发电集团分别与省内主要煤炭集团签了长期合作协议;未实现煤电联营的电企也都与煤企签了长协合同。
安迅思煤炭分析师邓舜认为,山西由于行动较早,当时的煤炭价格还比较高,煤炭企业整体话语权仍强于电力企业。另外,山西的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几大煤炭国企手中,具有一定的资本实力和电力运营基础。而现在其他省份要再去复制山西的煤电联营做法,仍较为困难。
在此前煤电联营过程中,一些煤企确实尝到过“甜头”:2015年里,27家煤炭行业A股上市公司中,业绩维持稳定的企业大多都有发电业务。例如,2015年前3季度永泰能源电力业务实现收入13.9亿元,占公司总营收的比例为30.82%
然而,中电联4月27日发布的《2016年一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报告》显示,一季度火电新增装机1746万千瓦(其中煤电1363万千瓦),创近年同期新高。但是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正在不断下滑,2015年仅为0.5%,为1974年以来年度最低水平。2016年一季度回升至3.2%。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规划与统计信息部规划一处副处长张卫东判断,整个“十三五”期间电力需求也许只有2%~3%的增长。
而现实中,由于煤炭效益低迷,现在山西煤炭企业已经背上沉重包袱——煤电联营导致火电扩张,山西的“窝电”也呈加剧势头。
因为煤价的下跌,煤炭和电力企业此时对于煤电联营观念也有改变。
2012年8月,记者采访内蒙古一家大型煤炭企业负责人对于煤电联营的看法,其认为:煤炭和电力是两个不同的行业,有着各自不同的上下游产业,企业应该专注于做好主营业务。
“现在电厂收购煤矿很容易,但煤企办个电厂很难,希望政策给予支持。”如今,该负责人也提出了希望参与煤电联营的想法。
而有电力人士则表示,煤电联营以前是“煤吃电”,现在让电企经营效益差的煤矿,可能会拖累电企的盈利水平,预计现在很多企业仍不敢轻易尝试。
“煤电联营的行业标杆仍然很少。”赵玉伟分析指出,现在多数煤炭和电力企业基本上仍是各干各的,两大产业并没有真正的融合。如今国家政府鼓励各省进行煤电联营,提出了政策导向,但并不是发一个文就能快速实现,关键在于应建立起如何操作的“路径”,这就需要财税体制改革、多种资本支持等细则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