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西七大国有煤炭集团负债总额超过万亿,体量相当于山西省2015年的GDP,总体资产负债率达80%。
煤炭市场的自然荣枯周期是“十年上坡,十年下坡”,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下坡期,国有煤矿企业纷纷破产倒闭,民营煤矿企业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接手或新开煤矿企业。很快,煤矿等能源产业进入上升通道,恰遇中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煤炭等能源产业如日中天。
在这个过程中,不少民营煤矿业主大发横财。“煤老板”不仅代表着巨额财富,而且由于来钱容易,造成一定程度的财富挥霍,“煤老板”因此成为一个具有负面道德评价的称号。
改革开放到今天,社会公众对一个人如何花自己的钱已经没有多大兴趣。但这个时期煤矿企业层出不穷的矿难,死亡矿工动辄数十上百,社会舆论迁怒于“煤老板”见利忘义和安全管理不得力。
2008年,主要出于安全因素的考量,山西启动煤矿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整合。在这个过程中,大部分民营煤矿因不符合产能规模的要求,被兼并进入省属七大国有煤炭集团。
但不到数年,经历最后繁荣后,煤炭随着产业下行周期到来和经济结构转型,价格飞速下跌,煤矿亏损日剧,以至于今日普遍的巨额负债。
据悉,山西方面将如上世纪90年代末处置煤矿企业的亏损一样,准备搞“债转股”。历史势将出现一个轮回,当然其中不乏新颖之处。
如上文所言,当初民营煤企被国企兼并,主要原因是安全事故频发,但众所周知,安全事故频发,说到底是安监部门对煤企安全生产监管不力,没有做到严格执法,把板子打在民营煤企身上,犹如在交通事故中,怪罪汽车而不是处罚司机一样。
真正的原因是看中彼时煤炭企业丰厚的利润,安全只是一个表面和次要的原因。否则很难理解国有煤矿的矿难也动辄死亡数十上百,再说,当煤炭价格进入下行通道后,兼并的热情又到哪里去了呢?更严重的是,国企属于全民财产,出现如此巨额亏损,理论上要由全民承担债务责任,尽管通过资产运作,可以使债务危机得以缓解,但是它的危害毋庸置疑,至少处理债务问题会阻碍而不是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这个教训非常值得记取。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在国有煤炭企业兼并民营煤炭企业的过程中,或明或暗的行政命令如影随形,很难说这是市场主体之间的你情我愿。如果真是市场选择,何至于七大国有煤炭企业会背上上万亿的债务?
政府的手要为市场主体制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但仅此而已,如果伸得太长,则不仅破坏公平竞争环境,更会使市场主体蒙受巨大损失,只不过这次“失算”,损失落到人人有份的国企身上,而那些被兼并的民企却逃出生天。不能不说,不当的权力插手市场经济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平,但命运似乎是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