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山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讨论《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中共山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下一步改革工作。
会议原则通过三个文件,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指出,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落实国家“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的具体举措,也是山西省煤炭产业扭亏脱困、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
要抓住化解过剩产能这个根本,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有效供给,确保资源优化配置。要抓住企业改革这个关键,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全面创新。
要抓住安全生产这个红线,深刻汲取同煤去年“4·19”和今年“3·23”事故教训,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要抓住安置职工这个难点,积极主动做实做细做好分流安置、就业培训等工作,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要统筹协调、因企施策,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扎实推进。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汇聚改革正能量。
会议强调,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能源革命、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的具体行动,对于促进山西省煤炭工业脱困、实现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要辨证地看待山西省煤炭工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坚定做好煤炭这篇大文章的信心和决心,切实增强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上下同心,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积极稳妥、持续发力,坚决打赢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战。
要坚决落实国家部署,严控增量、压缩存量、主动减量,稳妥推进“五个一批”,多措并举化解过剩产能。
要深化煤炭国有企业改革,创新煤炭管理体制,推进煤炭清洁高效生产和消费,开展“以煤会友”,推动合作共赢。
要高度重视、千方百计做好企业职工安置、就业培训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坚决去产能、减产量,坚决保市场、拓市场,坚决强管理、降成本、保安全,切实稳定当前煤炭经济运行,为深化结构性改革争取时间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