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山西省长李小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营改增专题座谈会和近日国务院常务会精神,研究部署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业稳定运行提质增效以及开展城乡采暖煤改电试点、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高建民,省委常委、副省长付建华,副省长郭迎光、王一新、张复明、刘杰、罗清宇,省政府秘书长廉毅敏参加。
会议指出,煤炭是我省的支柱产业。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促进煤炭行业脱困、实现革命兴煤和煤炭工业“六型”转变的必由之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能源革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综合施策,推动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突破。要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严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煤矿,严格执行煤矿276个工作日和节假日公休制度,严格控制煤炭资源配置,从严控制煤矿项目审批,优化存量产能,退出过剩产能。要加大煤炭企业改革力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开展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要完善煤炭市场机制,健全煤炭价格形成机制和自律机制,创新煤炭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煤炭战略储备体系。要促进煤炭安全清洁高效生产和消费,提高安全生产和现代化水平,狠抓科技创新,实行综合监管,加强以煤会友。要千方百计做好职工安置就业、培训等民生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优化政策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帮助煤炭企业早日走出困境。会议原则通过《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送审稿)》,决定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解读政策、凝聚共识,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以坚决的态度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会议决定,再取消140项行政审批事项、5项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5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
会议决定,要在继续认真执行好近两年出台的“减负60条”“工业19条”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再从缓缴资源价款、免缴2015年度国有资本金收益、暂停提取2016年度煤炭开采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实行工业用水限价、减轻企业社保和税费负担、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扩大电力直接交易、改善金融服务和开展精准帮扶等方面,出台20条新措施,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定运行、提质增效。
会议强调,实施城乡采暖“煤改电”试点,是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具体举措,对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消费方式,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电力消费,发展新型电采暖产业,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政策扶持,创新推广先进技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努力做到用户受益、产业发展、环保见效。
会议原则通过关于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若干意见,决定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