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产量控制在7.6377亿吨
●生产煤矿按276个工作日组织生产
●明确了停产整改、约谈、通报等处罚办法
2016年山西省的煤炭总产量有望控制在7.6377亿吨。4月7日,省煤炭工业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煤矿依法合规、严格按照新确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562座生产矿井按照原核定生产能力的84%进行减量化生产,从而敲定了今年煤炭生产的大盘子。
虽然已时至4月,但这份通知的下发和执行对煤炭生产企业来说,显然是划定了一个“硬杠杠”,在全省煤炭去产能任务书未下达之前,这个制度带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杜绝超能力生产,主动减量化生产。通知至少明确了3方面的内容。
一是把严格以全年276个工作日规定确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落到实处。全省所有煤矿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日原则上不安排生产,充分保证职工节假日的正常休假休息。从确定的工作日来算,就是把在3月底前公告的全省生产煤矿的9.0925亿吨的生产能力按84%组织生产,全省全年的产量控制在7.6377亿吨,禁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二是把安全生产挺在前面,确保生产期间和停产期间的安全。所有生产煤矿在276个工作日组织生产期间,必须合理安排生产检修和作业计划,确保均衡生产,严禁突击生产,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日常隐患排查,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停产期间必须保证矿井正常通风、排水、供电、瓦斯抽采和瓦斯检查,科学制定非生产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
三是明确了制约手段。实行动态监督,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对于超能力组织生产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派专人驻矿盯守违法违规建设的生产煤矿;对在法定节假日、周日组织生产而未按规定备案的,予以约谈和通报。
原文链接:http://1guigang.com/industrialchain/electricpower/12985.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