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税改革实施一年来,淮北矿业累计获得资源税减免1800余万元,税费负担相对下降4100万元,让集团能够轻装上阵实施转型升级”。近日,面对持续低迷的煤炭市场行情,淮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不无感慨地说。
我省作为产煤大省,拥有国家首批规划建设的国家级两淮亿吨大型煤炭基地,是此次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重点区。按照国家煤炭资源税改革工作统一部署和国务院“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的精神,充分考量安徽省煤矿开采成本高、矿井效益低、煤企历史包袱重等系列实际,加强财政、税务、经信委等部门协作,反复组织调研测算,按照全国最低幅度税率标准送审并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据介绍,我省及时出台了《安徽省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实施办法》,对煤炭资源税计征方法、应税范围、适用税率、税收优惠、征收管理及精煤征收折算率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规范衰竭期煤矿和充填开采工作面认定工作,明确减免税备案资料内容,对接开发税收征管软件受理功能,开辟办税绿色通道,全面唱好清费、立税、减税“三部曲”。2015年1月,煤炭资源税全部实现“从价计征”,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同时降率为零;2015年7月,省内首笔衰竭期煤矿、充填开采煤矿煤炭资源税优惠“落袋”淮北矿业集团,当期减免税款611万元,标志着煤炭资源税改革政策措施全部落地安徽,并步入规范运行的良性轨道。
据统计,2015年以来,省地税局对淮北矿业等四大国有煤企专项减免资源税超过3000万元。同时,通过清费并税,煤企整体税费收入负担率有所下降,其中淮北矿业、皖北煤电、淮南矿业分别下降0.5%、0.8%和0.3%,年综合减负逾1亿元。
“改革前后相比,我省的煤炭资源税增加了2亿多元,但煤炭企业总体负担下降15%。”省地税局劳财税处负责人介绍说,“通过煤炭资源税改革政策导向作用,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还有效引导了煤炭充填等绿色开采技术推广,支持了‘煤-焦-化-电’延伸转型发展,进一步提升了煤企的竞争力、生存力和发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