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政府2015年提出的“互联网+”的能源版本正式面世。
按照《意见》的解释,“互联网+”智慧能源就是能源互联网,具体而言就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
《意见》提出,能源互联网发展将分阶段推进,先期开展试点示范,后续进行推广应用。新能源比例和效率的提高是能源互联网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能源互联网分两步落地
按照《意见》的部署,2016年到2018年是能源互联网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具体而言,2016年到2018年将重点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要建成一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试点示范项目。
在技术方面,这一阶段要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初步建立能源互联网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初步建成能源互联网技术标准体系,催生一批能源金融、第三方综合能源服务等新兴业态,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新兴市场主体。
最重要的是,这一阶段要探索一批可持续、可推广的发展模式,积累一批重要的改革试点经验。
而在试点实施方面,将围绕现代互联网技术与能源系统的全面深度融合,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企业先行试点。要因业制宜地开展各类能源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在技术创新、运营模式、发展业态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入探索,总结积累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能源互联网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19年到2025年为第二阶段。这一阶段将着力发展能源互联网多元化、规模化,并初步建成能源互联网产业体系,成为经济增长重要驱动力。
这一阶段具体包含建成较为完善的能源互联网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形成较为完备的技术及标准体系并推动实现国际化,形成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环境,能源综合效率明显改善,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提高,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大众参与程度大幅提升,有力支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能源智能化将进一步加速
早前,在《意见》讨论阶段,对于能源互联网的定义集中在电力领域,认为能源互联网是以电力为基础的互联互通。而正式出台的《意见》则弱化了某个领域在能源互联网中的作用,强调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后产生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
不过,在具体建设中,电力网络依然是基础。《意见》提出建设以智能电网为基础,与热力管网、天然气管网、交通网络等多种类型网络互联互通,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调运行的综合能源网络。
同时,还要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深度融合。能源互联网就是能量流、信息流的整合,这是大势所趋。能源互联网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互联网技术,对能源产业进行互联网化,将能源赋予新的数据属性。
可以预见,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软件公司、硬件企业、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都将在行业内布局。具体推动措施中,对可再生能源发展颇有助力。
此外,《意见》还提出,生产端应鼓励建设智能风电场、智能光伏电站等设施及基于互联网的智慧运行云平台,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智能化生产。并应建设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的计量、交易、结算等接入设施与支持系统。总之,按照《意见》规划,到2025年我国将初步建成“互联网+”智慧能源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