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几大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国家层面在去产能的道路上逐渐加速。继钢铁行业化解产能意见发布之后,2月5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煤炭产能,同时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等。
与钢铁相比,煤炭去产能目标和标准更为明确,黑龙江、辽宁、湖北、湖南、江西、福建、云南、重庆因小矿居多,去产能压力较大,其他主要煤矿产区在这之前已或多或少的经过了一轮兼并重组,因而再重组的压力较大。业内人士表示应关注债务重组和债务减记,特别留意新发煤炭债的参与价值。
意见明确了去产能量化标准,全国9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部退出,该部分煤矿数量占比超过50%,产能超过2亿吨,全国30万吨及以下煤矿总产能是4.8亿吨,小煤矿关停退出是重点。同时去产能与僵尸企业处置挂钩,停产矿井产能约为3亿吨。
招商证券孙彬彬表示,去产能重心是控增量,配合改革重组,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建煤矿项目一律实行减量置换,重组5亿吨或是最大压力,因为过去四年兼并重组规模不足1亿吨;从结构看,推进地方国有兼并重组和民营淘汰可能是主要路径。同时,在他看来,重组重点产业方向是煤电一体化。
另外,职工安置是去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中央设立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引导地方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二是允许地方政府盘活退出煤矿土地资源。金融支持主要是:支持企业通过发债替代高成本融资,未来煤炭产业债或许更为密集。
对于债务处置,比较明确的是:严厉打击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对于煤炭企业而言,去产能压力最大,5亿吨目标对于目前的供需结构影响无法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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