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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改革:鼓励地方开展试点 培育一批售电主体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鼓励各地申请试点,以综合改革试点为主,支持多模式探索,要求今年年初上报。

同时,要求尽快培育一批售电主体,抓紧筛选一批增量配电投资项目,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成立的售电公司也已经超过200多家。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电改,我国高层一直在进行。优品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望涛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电改目前最大的进展是(9号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于2015年3月发布,标志着电力体制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据了解,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放开一独立,一深化三强化”,即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电改的进行,可以说并不是一步到位的,并且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

望涛表示,电改带来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电端放开,可以进入把富余的电能并到电网中;二是售电端放开,会有更多的机构参与到售电环节;三是输配环节依然由电网公司掌握着,这是能源的主架构和命脉;四是引入了竞争机制,使更多的发电端和售电端参与到市场中来,同时使新能源找到了消纳的途径;五是为能源互联网的实现,提供了机制上的便利。

为了达到电改的最终效果和目的,国家高层不断地出台政策。发改委要求尽快培育一批售电主体,抓紧筛选一批增量配电投资项目,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

望涛认为,此举就是能够更快地实现9号文的方针政策,利用行政手段,快速上马增量配电投资项目,能使发电端和售电端有了上网和销售的物理基础。可以说,配电投资是智能电网的基础,而智能电网是能源及电力发展的核心技术支撑和物质基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山西、陕西、四川、新疆等多个省市纷纷根据自身特点提出电改方案,可以说,地方政府参与改革试点积极性空前高涨。

另外,目前深圳、蒙西、湖北、安徽、宁夏、云南、贵州等7个省区确定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而重庆、广东首批试点配售电改革,云南、贵州被列为首批综合改革试点。可以说,试点改革全面铺开。

当然,这些试点改革都是为达成电改的最终目标而展开。

望涛对记者说,“根据5号文(《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和9号文的思路,最终电改的目的是实现:厂网分离、主辅分主、售电侧改革、调度独立、输配分离。当前来看,已经完成了前两者,目前正在推动售电侧改革。为了完成电改的最终目标,未来应当减少规划的层次和种类,细化能源规划,将电力作为核心能源加强对规划的有机整合(融合)。”

“在规划的内容上,强化对现有的能源进行优化替代,淡化装机容量及电量平衡,加重体现价值的关键性目标(如投入性目标、碳排放目标、绩效目标)及投入与效益平衡分析,强化电网骨架规划,以电网引导电源。面对相对过剩的电力电量,如何发挥能源系统的优化作用是‘十三五’电力规划的重要任务。”望涛说。

原文链接:http://1guigang.com/industrialchain/electricpower/12078.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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